近日來中華職棒的新聞不少,跟統一獅相關的頭條也不少。
在陳金鋒慢慢交出當家四棒位置之後,屢次在國際賽替中華隊立功的陳鏞基最終選擇放棄美國夢,回到中華職棒參加選秀;而統一獅也不意外地以第一指名挑選了這位因傷所苦的球員。沒過多久,張泰山因為不接受興農牛的教練指派工作,於是以轉隊費250萬元加盟統一獅,投下另一顆震撼彈。不過在組成幾乎可以比擬中華隊的先發陣容之後,陽森被統一獅解約了。
球迷心中又開始充滿了恐懼、懷疑、不知所措等等的情緒。傷害中華職棒最深的簽賭難道又要開始爆發?
為何不當機立斷?
在雨刷事件爆發以來,陽森與此集團人士見面買車等等交涉行為已經為人所知,如果球團認為此舉有害形象,為何不在當下即提出解約?既然事情過了半年之後才老調重彈,以這個原因讓球員失業,不是令人不解?
確有放水而近來才發現或承認?
在今年二月左右,雨刷放水集團的筆錄當中,詳細供稱球員如何與白手套交涉等等事蹟,當中也有提到陽森,找出相關新聞:
另外,都還沒被點名的統一獅也出現在起訴書中,曾經多次拿下中職最佳二壘手獎項的統一獅球員陽森遭到點名,余則彬供稱他曾以低於市價40萬元的價碼賣了台中古車給陽森,然後在聚會中開口要求陽森配合放水,卻遭到陽森的拒絕,後來也因為願意配合的人數不足,無法策動獅隊放水。
如果大家都這麼相信雨刷集團的供詞,那這些話可否證明陽森的清白呢?
不管結果為何,統一獅處理這件事情上已經有了瑕疵,再讓我們回想一下上個球季的林恩宇,因為受傷而球團要求他只能支領一半的薪水,這件事情如果傳到國外的職業球隊耳中,不知道他們會怎麼想;既然簽訂了契約,就是給雙方面一個保障,多少球員前幾個球季拼死拼活,就是為了一張肥約,好讓自己這輩子無後顧之憂,就算球員之後受傷或者開刀,除非有簽訂其他條款,否則球團還是得支付球員薪水,若合約內容說變就變,那還有什麼簽訂的必要。那就是台灣的球隊沒有把球員當作資產,想想看,如果王建民今年傷了所以國民隊不支薪,我們是不是又要攻陷MLB的網站了。所以,台灣的職業運動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。
常常在電視上看到名嘴在講:欸..某某球員,你一個月幾十萬還不夠喔,還要跟人家簽賭;誰誰誰,你一個月五萬多,都比幾趴的人薪水還要高了,怎麼這麼貪心.....諸如此類。為什麼球員的薪水高,一個正常的棒球選手,大概就是10年的時間可以在場上拼鬥,出賣體力,一不小心搞不好手傷腳傷,對於往後的生活也會受到影響,他們用10年賺取一輩子的花費,薪水高不是應該的道理?另外一個原因,就像為什麼有人拍個電影,代言幾個廣告就有好幾位數的酬勞可以拿,那是因為觀眾買單的錢;在國外,例如美國四大職業賽事,平常一個家庭去看場比賽的消費大概就要台幣一萬塊,遇到季後賽或是熱門賽事,一個人花一萬塊甚至只能得到離球場最邊緣的位置,這樣子球團的收入才夠他們去買更多好的球員。
反觀台灣的職棒,愛好棒球的朋友,你今年到了球場幾次?因為打假球沒有人要看球,沒有人看球球隊就更窮,球隊窮了就從球員的薪水扣,球員薪水少了更拒絕不了打假球的誘惑,如此惡性循環下去,沒有大刀闊斧的動作,台灣的職棒永遠是攤死水。
辦法是人想出來的,為什麼政府沒有動作?為甚麼從第一次假球事件到現在第n次,中華職棒出來發言的人還是一樣?有沒有心而已,國球的口號聽聽就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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